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管理,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共产党员教育方面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条例》为根本遵循,近日,靖边公路段党支部组织段属全体共产党员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不合格党员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27条,主要包括4方面的内容:一是对组织处置的总体要求、概念和方式、原则作了规定。二是规定了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和除名的适用情形,细化处置程序及后续事项。三是对可以不予处置的情形、合并处置等应把握的政策要求作出规定。四是规定了组织处置的工作职责、工作纪律等。靖边公路段党支部副书记李彦岗领学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不合格党员处置办法》,参会人员针对《办法》进行了研讨、交流学习。一致认为: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不合格党员处置办法》是立足于严的标准、实的举措做好党员教育、转化提高、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是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激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净化共产党人精神家园的具象表现。张晓宁主持了学习座谈会。
